2014年4月30日 星期三

快訊:「為愛朗讀不怕羞」讀書會地點更改通知


 「為愛朗讀不怕羞」讀書會地點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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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愛朗讀不怕羞」讀書會
因人數超過預期
讀書會地點更改至
台北大學民生校區,教學大樓 6F 619教室
時間還是從七點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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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7日 星期日

「跟著Perlin教授逛法律大觀園」之「打開美國禁止判處心智障礙死刑的法律演進史」系列3



還有…還有…



編譯/陳文珊



「一個文明的社會是否應該用其最極端的刑罰,來對付那些無法完全理解這個刑罰的人?那些甚至無法幫助律師為自己進行辯護的人?那些會作假自白好『幫助』警方,卻毫不知情自己會因而被送到死刑房去的人?」

1998年的達拉斯早報(Dallas Morning News)的大哉問,是針對沸騰一時的死囚強尼.保羅.潘瑞(Jonny Paul Penry)案件而發。

其實,潘瑞還不是最慘的。美國保有死刑的州中,還有約百分之五的死囚患有精神疾病或是心智障礙者。法律之前,並不是人人都是平等的,在重重的司法歧視與障礙未掃除之前,令人傷心的故事能而且只能用「還有…還有…」的語句開頭,繼續述說下去。

還有傑若米.哈洛威(Jerome Holloway)…。

傑若米一直以來都被認定是「全國各地死囚當中最智障的一個」。他不知道自己是哪一年出生的,不能夠說出基本的個人資料。他沒有辦法說出現在的時間,唸完所有字母,找零錢,甚至說不出自己住在哪個國家。

他的IQ 只有49,大約七歲大兒童的智商。如同刑事司法資源中心(Criminal Justice Resource Center)的主任布萊德.費雪(Brad Fisher)所述,「一個智商只有49的人,你根本不能期待他能夠把一塊錢紙幣換成零錢,他甚至根本不能依照指示到城裡去,或理解抽象的字詞…傑若米根本沒有能力理解法庭審理的程序,知道律師在問他什麼問題,以及這些問題如何關係到他的未來。」

1986年,哈洛威被控搶劫並且殺害了一名年老的喬治亞州婦女,就是他母親的鄰居和朋友。他認了罪,簽了一份聲明說他不能夠閱讀。他的認罪聲明,不被法官接受,理由是哈洛威根本不能夠理解這是什麼。即便如此,法庭並沒有對哈洛威的能力召開聽證會,更拒絕對他作心理評估。他被判處死刑。

當新的律師團為他的死刑判決上訴,他們在辯護時讓哈洛威站上了證人席,好向陪審團展示他是怎樣易接受暗示並且缺乏理解能力,

律師問:傑若米,是不是你暗殺林肯總統的?

哈洛威答:是的。

律師問:你有沒有暗殺甘迺迪總統?

哈洛威答:有。

律師問:你是不是暗殺雷根總統?

哈洛威答:是。

就在哈洛威排定的死刑執行前的幾小時,喬治亞州最高法院終於推翻了判決,主張他對法庭審理缺乏理解能力。死刑最終獲得減刑為二個終身監禁。

還有,還有泰瑞.威廉斯(Terry Williams)…。

智商只有69的泰瑞.威廉斯一出生便患有酒精中毒徵候群。在他出生前,他的母親便「天天把自己灌醉到幾近痴呆的地步」,一位曾替威廉斯律師的律師這樣說。「他的雙親都是販賣私酒的,最後他們終於被警察逮捕,被控惡意虐童。光是看警察的報告,就夠讓你翻胃。孩子赤身露體,饑餓,待在屎尿滿地都是的房間裡。」

1985年在維吉尼亞州的丹維爾市,約翰.史東外出飲酒,被鄰居發現陳屍路邊。史東血液酒精濃度檢測值是0.41,是酒醉駕駛檢測值的五倍之多。警方判斷史東死於酒精中毒。八個月之後,泰瑞寫了封匿名信給警方,說他曾用園藝的工具敲擊史東的胸部,並且搶走他身上僅餘的三塊錢。再次驗屍發現史東的數根肋骨斷裂,併發氣胸。當警察循線追查到泰瑞,並且偵詢他,他「認罪,撤回,又再認罪」。他之後告訴律師,他的信是關於他作過的一個夢,他的自白只是關於他作過的夢的內容。

即便何者才是史東真正致死原因,很難確認,泰瑞仍遭控謀殺,檢方使用他的自白作為定罪的關鍵證據。泰瑞的律師沒有向陪審團提供他智障及受虐童年的相關證據。在一位會計師打電話給律師,自願為泰瑞的人格特性作證時,律師根本忘了回覆這通電話。而在為泰瑞的案子作最後的言辭終結時,律師這樣告訴陪審團,泰瑞涉及的罪行「是完全不能理解的」,他實在想不出任何重大的、能感動人心的理由,可以訴服陪審團饒他不死。

泰瑞被判有罪,並判處死刑。最後,美國律師公會委派一位華盛頓DC的律師事務所義務接受他的特別救濟案。他的新律師為他的死刑判決上訴,主張泰瑞沒有獲得律師有效的法律扶助。最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同意,以六票對三票的結果,判決泰瑞並未獲得公平審判。

泰瑞的酒精中毒症狀和邊緣智商使得新接手的律師,無法代表他在法庭上爭取什麼。「他完全不明白抽象概念,不能夠作計劃,也無法了解為什麼州法庭的一些決議可以影響他。」「泰瑞基本上是根據你的說話聲調和臉部表情來回答問題和作出決定的…他容易接受暗示到這樣的地步,是令人難以想像的。」

在最高法院作出判決後,泰瑞的律師與州檢方達成協議,避免再次重新開審判庭。在2000年的十一月的認罪協商,泰瑞認罪,並且接受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來交換檢方同意放棄求處死刑。他現在仍舊在獄中,但至少己經不用再待在死囚房。他的一位律師表示,泰瑞很高興能夠有多一些的自由,和其他獄囚有更多一點的人性互動。

還有…,還有…,故事可以一個接一個,沒完沒了。真正的關鍵問題是,還要有多少令人不忍卒睹的故事,這個在錢幣上寫著「我們相信上帝」(In God We Trust)的國家才能夠有多一點的同情與憐憫,有多一點的愛與包容,肯真正落實1999年及2000年聯合國人權委員會(U.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所作出的決議,敦促那些仍舊保有死刑的國家,不可將死刑用在「患有任何形式的精神失調的人身上」,其中包括了那些罹患精神疾病的人,以及智能障礙者?!!

2014年4月25日 星期五

「跟著Perlin教授逛法律大觀園」之「打開美國禁止判處心智障礙死刑的法律演進史」系列2



接下來輪到強尼.保羅.潘瑞


編譯/陳文珊



強尼.保羅.潘瑞(John Paul Penry)的一連串問題始於他的出生。難產導致他大腦器質受損,出生時的創傷,後來更因著童年時期遭到母親三番二次的毒打,而更形嚴重。她打他的頭,好幾次打斷他的手臂,用香煙頭燙他,強迫他吃喝自己的排泄物。她恐嚇他再尿床,就會把他的雞雞砍掉。

他家的鄰居回憶,每天下午都會聽到潘瑞家傳出「很恐怖、很恐怖的尖叫聲」。「那些不像是一個二歲大的孩子的哭聲,或是小嬰孩的啼哭」,一個鄰居這樣說。「那是非常恐怖的尖叫聲,被嚇壞的叫聲一直持續著」。

潘瑞入學後,根本無法學習,第一年就被當掉。到他成年時,他的心智年齡還是大約二年級生的程度。光是教他寫自己的名字,他的姑姑就花了一整年的時間。他到了青少年時期,還無法背出英文字母,也不會數數兒。

當強尼的母親毒打毫無招架能力的兒子時,她好幾次喊著,這是因為她愛他。暴力的「愛」是潘瑞惟一學會的事,於是他在21歲時因強暴罪被起訴。遭他強暴的女人作證時表示,雖然她的確被潘瑞的攻擊行為嚇壞了,但她卻也禁不住憐憫他。在那次強暴案後,潘瑞獲得假釋。德州矯治委員會的報告書警告,潘瑞的「身體衝突與智能控制能力嚴重失調…他防備心強,會用具侵略性行為來防衛自己,以免遭受他人可能施加的傷害。」

1979年,強尼.潘瑞被控謀殺並強暴一名22歲的婦女,住在德州利文斯頓(Livingston)的潘蜜拉.摩西利.卡本特(Pamela Mosely Carpenter),並且在事後向警方認罪。潘瑞謀殺卡本特的事發過程,很難可以拼湊得出來,可以確定的是,潘瑞進入卡本特的家,嚇到了她。當她試圖用剪刀攻擊他,以求自保,潘瑞粗暴地毆打卡本特,並且持剪刀刺入她的胸部,將她殺害。警察宣稱,潘瑞侵入房子,目的是為了要殺害並強暴受害者。但也相當有可能,潘瑞侵入卡本特的家,原本並無意傷害她,但當卡本特在驚恐下反擊,潘瑞自己慌了起來,事件一發不可收拾。

在審判時,「很清楚,潘瑞既不能讀,也不能寫…他沒有辦法說出一星期有哪幾天,或一年有哪幾個月分,沒有辦法數到100,沒辦法說十塊錢可以換算成幾個五塊,或是說出美國總統是誰。」然而,德州陪審團判他死刑。陪審團並未被要求去考量智障作為減刑的要素。但在1989年潘瑞對林奈(Penry v. Lynaugh)一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推翻了他的死刑判決。「在這個案子,由於法庭沒有提醒陪審團,可以並且應該考量潘瑞的智能障礙,以及其受虐的出生背景,以作為量刑時的減刑要素,以致於免除其死刑,我們的結論是,陪審團在作出判刑決定時,並沒有獲得必要的幫助,以對證據作出『合理的道德』回應。」最高法院於是裁決,該案應發回重審。

在重審時,潘瑞的律師指出潘瑞智商指數介於5060之間。其他的德州死囚則作證說,「他們從沒有看過一個人會像潘瑞那樣,極度需要朋友。」潘瑞是如此容易被暗示、被說動,以致於採訪他的記者「可以要他說出幾乎任何他們願意聽的話」。但二位檢方的專家否認潘瑞是嚴重智障。其中一位,曾任德州監獄主任的心理學家,主張潘瑞作過傳統的語言智商測驗,智商指數為72,「顯示他有這樣的潛能。」(但根據潘瑞童年及二十歲時多次智力測驗,其智商總平均值才50出頭。)另外一位專家,則宣稱潘瑞假裝自己智障,在二次總共才花了23分鐘便作完的檢測後,他診斷潘瑞的智商是「輕度智障,且接近正常值」。

重審法官在法庭上,指示陪審團量刑準則,就是先前促使最高法院決定發回重審的相同準則,結果強尼.潘瑞再次被判處死刑。

最高法院對潘瑞案的裁決,促使德州立法委員重新修訂州政府的死刑量刑表,給陪審團更大空間,在量刑時,考量更多的減刑要素。反諷的是,潘瑞的再審早於這些促成改變的法令正式生效,所以他本人並無法從中獲益。接下來的好多年,他仍舊是等待處決的死囚,「只能用臘筆來為生命上色,在獄中讀著自己根本看不懂的卡通漫畫書。…」

要等到2002年,那些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才終於得見有大光照耀他們。

2014年4月23日 星期三

「跟著Perlin教授逛法律大觀園」之「打開美國禁止判處心智障礙死刑的法律演進史」系列1




從死囚傑洛米.鮑登的故事談起


編譯/陳文珊

傑洛米.鮑登是一個身材瘦小、營養不良的二十四歲年青人,他被指控搶劫且殺害了一個55歲的喬治亞州婦女,並且狠狠地毒打了受害者長年臥床不起的母親。鮑登的智商只有59,連從一數到十都不行。他的心智年齡大概只有九歲。

鄰居描述鮑登「說話很慢,很快樂,樂觀,而且總是在笑」。一個鄰居這樣描述他,「在我認識鮑登之前,我聽過鄰居男孩們談論他,他們說他瘋了,而且智障。大家習慣戲弄他,但鮑登似乎並不在意。他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他以為他們在讚美他。…他有時會迷路,花很長時間,在外面四處晃。…有一次,他從老闆那裡拿走了一些錢,似乎是有人唆使他去做的,因為他似乎不明白自己做的是什麼。他毫不掩藏。我不認為他想要保有這些錢。我看他似乎根本忘記要還回去,因為當人們逮到他時,他就是口袋裡揣著錢,待在原地。這就是為什麼我以為偷錢並不是他的本意。他很容易受別人的影響。」

據鮑登的姐姐約瑟芬的回憶,「傑洛米總是心不在焉」。一次,在替他姐姐除草時,除草機油用完了,鮑登把油箱裝滿了水,人就走開了。當他沒事可做時,鮑登總會坐在床上,身體前後搖晃,一連好幾個小時都不停。

當傑若米.鮑登從姐姐那裡聽說,警察在找他。他跑去警察局,想知道他可以幫上什麼忙。他們偵訊他那起罪行,他否認牽涉其中,但最後他崩潰,認罪,並且簽了認罪聲明。傑米.葛斯(James Graves),一個十六歲的少年,指認鮑登是凶手,除了傑米的指認和鮑登的認罪,沒有直接物證證明鮑登犯罪,相反地,有不少物證顯示傑米.葛斯才是罪犯。

鮑登否認他曾涉及謀殺。在問到他為什麼作假的自白時,鮑登很努力地企圖解釋,「嗯,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一件事,從警官邁爾(Myles)在這裡告訴我這件事…告訴我,他可以幫忙我,你知道,就是承認一些你沒有做過的事──如果你承認一些你沒有做的事,就像真的是你做的,因為你說你有做。」很明顯,警官邁爾承諾鮑登說,如果鮑登認罪,他可以幫忙鮑登不會坐上電椅。當法庭指派的律師後來問鮑登,在簽自白書時,有沒有先讀過它,鮑登說,「我有試過」。

雖然傑若米.鮑登幾乎無閱讀能力,也無法從一數到十,他的律師在審判時並沒有以智障作為辨護理由。於是謀殺罪成立,他被判處死刑。當喬治亞州在最後同意暫緩死刑九十天,好測驗他的智商能力,鮑登的律師跑去牢房告知他這個消息,鮑登不明白「暫緩」的意思。他問律師,這是否意謂他可以看一整晚電視。律師這樣總結,「傑若米沒有關於死亡的真實理解。」

在暫緩執行時,艾默瑞大學(Emory University)的心理學家艾爾溫.諾普(Irwin Knopf)受州政府假釋委員會之託,為他做了另一次智力測驗。這次鮑登智商指數是65,比先前幾次都高,但仍在智能障礙的範圍內。諾普於是主張,鮑登的智能障礙還不到免除死刑的程度。

鮑登的律師深受打擊。相反地,鮑登卻為自己的智商指數,深感驕傲,「我很認真」,他這樣告訴律師,「我有很努力」。

單單依靠諾普的測驗,州政府的假釋委員會拒絕赦免鮑登。鮑登「嚇壞了」,據他的律師轉述。但鮑登告訴媒體記者,他「會離開,去住到雲朵上」,他並且希望一個跟他做朋友的監獄守衛,「有一天,也會住到雲朵上,做他的鄰居」。

縱使輿論譁然,鮑登在198664日遭處決。對此次處決不滿的聲浪促使喬治亞州成為美國第一個禁止處決智能障礙者的州。

「跟著Perlin教授逛法律大觀園」之「後現代誤讀有理」非廣告系列1



如果有一天,英國小說家維吉尼亞.伍爾芙對上了美國蒙大拿州最高法院…





2011年,美國蒙大拿州精神病患K,自願住院治療。在為期九十天的治療期尚未結束前,他改變了心意,希望可以提早出院。州政府因而向法院提出強制治療的申請。法院於是指派律師A作為K的法定辯護人,並安排於隔天進行審訊。

審訊時,州政府一方的專家證人主張持續療程。律師A安排的專家則建議,病人再多住院幾天,好另外安排可行的社區精神復健計劃。法庭最後判決,K需強制住院,直到療程結束。

當事人K認定律師A辯護無效,導致敗訴,因而提起上訴。要讓法院推翻既有判決,關鍵在於:首先,K必須證明律師A表現是不合格的;其次,必須證明律師A的不合格作為嚴重到導致案件敗訴。

在判決書中,蒙大拿州最高法院主張,憲法所保障的訴訟當事人「有權獲得律師辯護」,意味著當事人有權獲得律師「有效法律扶助」,而在慣於接受甚至於要求「不合格的法律扶助」的法定程序中(舉例來說,強制住院的訴訟案,法庭多半不會出現雙方激烈的言辭辯論),不能推定當事人獲得「合理的法律專業扶助」。

蒙大拿州最高法院於是主張,「有效的法律扶助」不單指律師在法庭中的表現,更重要的是,律師是否有充份調查並理解患有精神疾病或障礙的當事人處境,這將決定性地影響律師及當事人的合作關係,決定未來的訴訟策略。

蒙大拿州最高法院的見解,不被其他州採納。華盛頓州最高法院甚至在另案的意見書中這樣總結,「我們不同意蒙大拿最高法院對於強制住院訴訟程序的負面見解」。

你覺得在為精神疾病或障礙者作法律辯護時,律師與當事人之間應該維持何種合作關係?所謂「有效法律扶助」又應該意味著什麼?

2014年4月17日 星期四

身心障礙人權與司法改革系列活動



聯合國於1991年、1995年在其相關精神病患保護與立法原則的文獻中,乃至於《身心障礙者人權公約》,一再提及智能及精神障礙者,乃至於不同障別的身心障礙者,其訴訟保障與保護的重要性,遺憾的是,台灣不單一般人缺乏相關的常識,包括司法從業人員,甚至精神醫療專業人員,或政府衛生單位官員在內,亦極度欠缺國外另類司法替代措施的新知,以致於國內身心障礙司法人權未受到充份的保障。
 

本次特別邀請到美國在提倡身心障礙人權及修復式正義、療癒式司法之司法改革方面學有專精的法學教授Michael Perlin來台,就美國及國際人權公約對身心障礙權益的法律保障,乃至於精神健康法庭及後來衍伸出的療癒式司法與修復式正義如何有效地運用在調解涉及身心障礙者的民刑事糾紛,進而促進對身心障礙者更為友善包容、更為公平正義的社會。


主辦單位: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司法革新委員會、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臺大生醫暨科技倫理法律與社會中心、臺大醫學院社會醫學科、政治大學社工所、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東海大學法律系、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中心、台灣法學會基礎法學委員會、法律扶助基金會、修復式正義連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會與社會委員會、基督教更生團契、台北市心生活協會、冤獄平反協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智障者家長總會、康復之友聯盟、司法精神醫學會、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協辦單位:
司法院法官學院、理律文教基金會、台灣民主基金會、陳節如立委辦公室


指導單位:
衛福部社會與家庭署、法務部保護司




活動連絡人:
修復式正義連線電子報主編    陳文珊   0911303372
東吳大學人權學程辦公室                      02-28819471轉6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