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0日 星期五

活動特報:法律扶助基金會場次





 
如何為心智障礙當事人作最佳辯護



時間:613(星期五)19:00-21:00

地點:東吳大學城區部2123會議室



可計入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訓練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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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減輕與加重刑責的量刑要素對判決結果非常重要一樣,律師如何理解並利用心智障礙的證據在法庭審理過程中,是至為緊要的。特別是遇到當事人對心智障礙一事,採取非常防備敵視的態度時,律師通常只會以為當事人不肯合作。這個資訊上的落差,無疑會對採取恰當訴訟策略造成不良影響,更無助於律師準備呈庭資料。不幸的是,即便律師知道當事人有智能障礙,他可能缺乏足夠的經驗,去判斷當事人智能到底受限到何種程度,從而知道自己該如何改變溝通方式,以便和當事人達成共識。

美國法界及律師公會己開始肯認,在當事人具有心智障礙的情況下,應由專職律師進行辯護。猶有甚者,專家、社工人員及其他心理諮商人員的介入,可以幫助確認當事人在智性、理解、情緒及溝通上的缺損程度,並幫助律師克服相關障礙。

在文化背景互異的情況下,美國經驗可以對台灣法界有多少借鏡之處?本次律師訓練特別邀請Perlin教授根據其數十年來為心智障礙者辯護的經驗,及其專著《如何為心智障礙當事人作最佳辯護》(Lawyering Skills in the Representation of Persons with Mental Disabilities),進行專講,並安排法律扶助基金會專職律師蔡宗恩,根據台灣本地的實際案例,來進行交流和對談,以期建立符合本土文化和國際人權水平的專職律師辯護制度和律師養成教育。



議程表

場次
主題
主持人
發表人
回應人
19:00-21:00
如何為心智障礙當事人作最佳辯護
法律扶助基金會陳為祥秘書長
Michael Perlin教授
法律扶助基金會專職律師蔡宗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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